法律问答

女孩已满16岁,男子在女孩自愿时与女孩发生性关系,但女方父母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婚外情
2024-07-03 14:06: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是自愿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的,男方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女方未成年,虽然是自愿的,男方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男方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或女方虽自愿,但其未满14周岁的,以强奸罪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孩子出生后,男方需要按月向女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能涉嫌强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