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4年4月19号申请离婚,现在6月18号了,可以拿离婚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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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证的获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您和您的配偶签有离婚协议并共同申请后,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30日的冷静期,过后方可领取离婚证。若期间有任何一方反悔或双方未亲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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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领取离婚证,通常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您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经过审核并度过冷静期后,您可以正式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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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的领取并非当场完成。如果您选择协议离婚,需与您的配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相关文件,经过审查和冷静期后,方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裁决。诉讼过程可能较长,请您耐心等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自2024年4月19日申请离婚至今已过去一段时间,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继续推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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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