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交换不能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4-07-03 18:0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当事人可以交换土地,双方制定的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但是应当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土地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国土部门管辖,如果遇到有关土地流转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国土部门,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土地流转时一定要注意流转之后土地的用途,如果流转之后,土地被另作他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