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合同上写了8个小时,但实际上每天工作12个小时

讨薪
2024-07-03 19: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中写的一天工作12个小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超过的时间属于加班,应该给劳动者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加班费是基本工资的双倍,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