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受伤时间与医院病历受伤时间不一致。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因为当时住院费用是社保报销的,填写的受伤时间必须超过工作时间,住院时间比实际受伤时间晚两个小时。病历上写着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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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病历是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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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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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离职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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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