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偷偷地用我的借款借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一万多元,现在我们在闹离婚,请问这笔钱能不能还

债务追讨
2024-07-03 22:52: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以个人名义借的钱由下列主体来还:1、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属于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来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如借款是婚姻期间所借,起诉夫妻共同偿还。如有需要,可帮助追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