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暑假工人,在一家工厂工作。他强迫我周四休息,不让我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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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公司强制不让休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就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
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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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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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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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