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护士因病请假,但我们学校给出的实习手册中没有规定需要补病假。但是实习医院要求学生请病假,请一天补一天。这合理吗?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医院工作既没有工资,也没有太多的休息时间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00: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病假后补办违法。劳动者患病,治疗康复期间,不能工作的,经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依法享受病假待遇。病假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休病假之后补班,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