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从银行贷款出来,朋友借去了,现在还不上了,我没有办法借出2万,收一分利,这算违法吗?用我钱还贷款找他要收取一定利息合法吗?我有免责协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包括我一开始以为我是去给他做的担保,结果是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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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取一定利息是合法的,但需合理。依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可约定利息,但不得超过法定利率上限。若无法及时追讨债务,可能导致资金损失和信用记录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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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如起诉或调解。选择时应考虑成本、效率和对方还款能力等因素。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时间和费用,但有助于确保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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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或调解。若选择起诉,需收集证据并委托律师;若选择调解,可寻求第三方协助达成协议。不同情况需灵活选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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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