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车时,另一方来到车上,右转时与前面的电动三轮车追尾,导致一人手腕骨折,一人受伤。我已经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告了在处理事故时应该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7-04 06: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和三轮车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同时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此案。交警将出示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将检查现场,确定第三方损失,然后向对方支付赔偿金。有必要损坏车辆的损失并一并解决索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可由当事人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如遇到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继续协商赔偿事宜,并叫上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察,定损出险等,如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