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房子之前欠了三年物业费,去年房子卖了,买家承诺负担之前的物业费,并签了合同,但一直没有交,现在物业公司和我催交物业费了,我可以拒绝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7-04 0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费。虽然买家承诺负担费用,但合同责任与您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分开的。若不及时处理,物业公司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物业费,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与买家协商,促使其履行合同承诺支付物业费;二是先行垫付物业费,再依据合同向买家追偿。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与买家的沟通和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
  • 您应与买家沟通,提醒其履行合同义务,支付物业费。如买家不履行,您可先垫付费用,避免与物业公司的纠纷,随后依据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向买家追偿。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