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两个离婚,离婚之前在银行有贷款,共同签的字,但是男方用,没有用于生活,现在银行起诉,女方手机不能用了,但离婚协议上签了所以外债旧男方

婚姻债务
2024-07-04 06: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银行起诉,女方应首先收集证据,证明该贷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日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如果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日常生产经营,且女方未事后追认,那么这可能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在法庭上,女方可以提出这些证据,并请求法院认定该债务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 如果男方拒绝偿还债务,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可以此为依据要求男方履行义务。如果男方仍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等。
  • 从法律角度看,女方在离婚协议中签署的债务承担条款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平等、真实地达成协议,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