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工作单位会议期间,突然脑出血,领导没有及时送我去医院,而是送我回家,或者我们居委会的领导送我去医院啊!直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他们都没有找到他们。当时,他们只给了居委会2000元,现在没有经济来源,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工伤索赔
2024-07-04 06: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你好,在工作岗位上突发脑出血,需要根据引起的原因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与工作有关,比如长期加班或意外造成的可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主张赔偿。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