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市销售购买到了过期商品必须赔付一千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7-04 07: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针对购买到过期商品的问题,不是一定要赔付一千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过期商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实际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实际损失或者货款的十倍。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赔付最高限额一千元。核心在于实际损失和商品价值等因素的综合判断。
  • 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商品后,应首先考虑与商家直接沟通协商,寻求退货退款或赔偿损失的解决方案。若商家态度积极并能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可以达成和解。如若商家拒绝赔偿或处理不当,再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手段。主要处理方式包括与商家协商、投诉举报等,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 针对购买到过期商品的情况,处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若商品未开封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如果商品已开封或食用并导致健康受损,消费者应保存相关证据并要求商家赔偿实际损失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医疗费用等。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留购物凭证、商品照片等证据,以便维权。若商家拒绝处理或无法联系到商家,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核心在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维护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