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女儿在15年对象了,男方总给10万,他俩在18年的时候分手了,分手的时候也没人提钱的事,现在男方起诉了,我们没有开庭,判决书下来了,我们给人家退回彩礼10

彩礼
2024-07-04 08: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支持的理由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如果男方在起诉前已经与女方协商过彩礼退还事宜但协商不成,男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 作为被告方,应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并非己方过错。其次,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准备充分的答辩材料,并在法庭上积极辩护。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上诉或履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