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款已交,开发商工地已停工,业主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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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工程款支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索工程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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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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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可持房产竣工验收的各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的设计图纸原件和复印件、房产销售许可证、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法律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诉。如不能解决。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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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