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律师,婚后一方首付款300万元,组合贷款200万元的房子如何分割?其中商业贷款115万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剩余75万。 我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婚内财产,购房合同是夫妻两个人签名,申请贷款的过程也是夫妻两个人共同完成。我要咨询的是这种情况下,对于没有出资首付款的一方,以及还款过程中也几乎没有出资的一方,分割这个房子在现有法律法规是以均分为原则吗?法律法规会不会不支持给几乎未出资的一方平均分割的权利?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7-04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婚后共同购房,无论一方是否出资首付款,只要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该房产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您的情况,该房子首付款300万元和已还清的商业贷款115万部分,以及公积金贷款剩余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在分割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法院将综合考虑婚前出资、登记情况等因素进行公正分配,但不一定均分。
  • 对于房产的分割,婚后无论一方是否参与还贷,只要贷款是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其对应的资产增值部分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您的咨询,由于该房子是婚内购买并共同承担贷款,因此无论一方是否出资首付款或参与还款,其分割应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您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处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分割,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 根据相关法律,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被视为共同财产。对于您描述的房产,由于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并共同承担贷款,因此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在分割时,将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还贷情况等因素进行公正分割。建议与另一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