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哔哩哔哩剪辑一些视频发布,但不是为了商业用途,也不会赚钱,只是为了娱乐。这会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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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网上视频不是一定会侵权。如果当事人依法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的,不是侵权;但如果未经许可,歪曲、篡改他人视频作品、剽窃他人视频作品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
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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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视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构成著作权侵权,例如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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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视频侵权版权的认定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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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