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怀孕期间,医院检查胎儿正常出生却是畸形儿的责任是谁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7-04 10:1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亦规定,对于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及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孕妇也应进行产前诊断。如因未行产前诊断导致新生儿不当出生,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七条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五)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
  • 得看哪方面的畸形
  • 这个要看检查了哪些项目?这些项目能否检出这些出生缺陷?网上有类似的案例,自己查询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