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结算后,发现报销金额不如本地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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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是是可以撤销的,不过要做一个撤销的声明,以便医院及时停下来报销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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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可以在医保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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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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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