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一天工作8个小时,现在公司要改成12个小时,我不想接受,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16: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企业可以修改工时,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一周正常工时不能超过40小时,超过算加班,员工可以选择加或不加,加班工资与正常工时工资也不一样,按照你的情况,相当与一周工作42小时,有两小时可以算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则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收集一下加班工时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如到时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以捐款的名义强行扣除职工工资。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