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能同时执行吗?

抵押担保
2024-07-04 17: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同时执行。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执行顺序有两种:1、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2、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此时,当债务人有财产可以清偿时,担保人的财产不能先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话,则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