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环境污染被判缓刑一年半,罚款1万元。现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罚款。冻结银行卡时,我不会扣除妻子的银行卡和孩子的银行卡

行政处罚
2024-07-04 21:52: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并不是所有的判刑都会冻结判刑人的银行卡的,法院判罚中没有没收全部财产一条就有用。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所以说法院判罚中没有没收全部财产一条就不会冻结判刑人的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