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出淤青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7-05 09: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有淤青和红肿是不能算轻微伤的,但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不管多大伤都要经法医或司法鉴定机构认定。轻微伤是不会被刑事拘留的,但有可能被治安拘留,然后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您好,建议做伤残鉴定
  • 你好,请问是出于什么原因打架的?建议你先去做伤残鉴定。有没有先跟对方协商过呢,对方是什么态度呢?如果严重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建议你先与我们具体沟通一下,我们会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