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后另一方反悔称受欺诈不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如果反悔的一方确实是属于被欺诈或者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那么他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