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男方想拿房子去贷款,女方不签字,男方可以单签贷款吗

离婚
2019-07-20 11:3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
    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 可以进行房屋买卖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房贷没有还清,但那只是说你有欠款,有外债,不能否定的是,你具有房屋所有权,所以,你就有处置房屋的权利,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3、这里涉及的是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只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合同,除了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签订的合同以外,都具有法律效力。
  • 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事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里面具体写清楚都有哪些财产,具体哪些财产归谁,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财产分割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明,也可另写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同意就行了。这样携带离婚协议(含财产分割)和相关证件都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房子过户很简单,带离婚协议(含房产归属)或者法院判决书,以及房产证及双方身份证,到房管局去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