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在幼儿园把别的小孩摧到了骨裂住院一星期.学校有没有责任,在校交的意外保险能赔付多少钱

其它
2019-07-20 13:3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所发生法律事实造成的后果,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应首先确定学校具有何种义务,只有违反其负有的义务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属于教育机构,特别是公立学校,系培养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发展的公益性质的机构,实行义务教育的各项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

  • 1、“医疗事故”属医院医务人员诊疗过程中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的。出现这种事情,根据2002年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没有保险,一样会得到赔偿。
    2、一般意外险身故金与意外医疗的比例是10:1,也就是30万对应的是3万,因为这是精算师根据身故、意外医疗的出险比例算出来的,所以险非有特别约定或者团体险种,你所说的这种比例的意外险较少见。
    3、但是如果是意外身故与疾病的住院医疗那么是没什么关联的,只要你付保险费,你说的这些都可以有。
  •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幼儿园有过错
    的,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
    (1)幼儿园承担全部承责任。即幼儿人身伤害完全是由于幼儿园的过错导致的,应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2)幼儿园承担部分责任。即幼儿园和幼儿本人在事故中均有过错,幼儿园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的则应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
    (3)幼儿园没有任何责任。即幼儿园无任何过错,而责任完全在幼儿,则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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