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首付购房,贷款人登记的是本人,婚后还贷是从父母账户转出,后全部还清。现在身怀六甲,且房子已进入拆迁程序,恐怕已被冻结,不能过户给我母亲。担心万一不幸身亡,不希望房子按遗产分给给丈夫和孩子,想留给自己母亲,但若写遗嘱又怕遗嘱不合法,有一条必须给未成年人留有份额,怎么处理?若我死了,孩子一般是盼孩子父亲抚养还是可以是我父母?怎么可以把房子全部留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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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遗产时遗产的份额一定要均等吗?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
法定继承中
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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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继承法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
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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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
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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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即使婚后继承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3,可以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1)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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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