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哥哥在车祸中去逝,是农村户口。请问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而且哥哥有个爸爸,请问精神损失费和78岁老人的的赔偿金应该给多少钱?谢谢

2019-07-20 16:59: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及家属如主张按所在地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需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二是在城镇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

    近年来,各地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 (一)《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精神损失并没有特别的标准,主要是看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你造成精神痛苦的程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不过你的伤害成度如果达到伤残的话,一般都能得到精神损害抚恤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远远高于按照农村标准计算所得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
    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主要收入是来自于城镇(农村户口或者未经过户籍登记的未成年人除外)。
    农村户口受害人提供下列证据,并且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就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交通事故农村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
    2、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害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领取证明文件等;
    3、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受害人在城镇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提供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以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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