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十七了,在我儿子八岁的时候我们离的婚,儿子判给了我,法院那时候才判一个月给八十元钱抚养费,可是到今天他也没给过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2019-07-20 18:2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孩子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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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判决或裁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抚养子女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责任。抚养费,是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费用。
    这个费用是给孩子的。不支付抚养费就形成了抚养费纠纷,权益方只要向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支付方依法支付。拒不支付的,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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