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我们公司工作7个月,其中第一个月并未上满,现因为公司状况不佳,需要遣送,谈赔偿问题的话,应该是N+1,但是基数为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而因为刚入职的第一个月,并未上满1个月,请问,在计算我的平均工资的时候,是如何计算的?因未刚入职的的时候未满一个月,可否要求不计算在内?

2019-07-20 21:03: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 关于工资计算的问题,以加班工资为例,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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