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四至不符,被邻居侵占20,邻居土地经营权证有侵占我的土地的事实

2019-07-20 23:43: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土地经营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获取土地产品或以土地承载力为开发利用目的的经济活动。可分为农业土地经营、矿业土地经营和城市土地经营等。农业土地经营以土地为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通过开发和利用土地肥力来获取生物产品,是土地经营的基本内容。
    矿业土地经营是以地下矿藏为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把矿产品从土地的原始联系中分离出来,转化为能够用于生产或消费的物质财富的经营活动。城市土地经营是以城市土地为对象,以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为内容,以获得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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