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给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但是男女之间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明确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