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从1980年上技校幵始,户口就迁出原所在地。工作以后户口就一直是单位集体户口。现在即将退休,我想把户口迁回原所在地,即我父母处。夲人已离婚无房产。是否可以?如何办理?

离婚
2019-07-21 08:4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集体户口迁出至个人户口的时间取决于申请办理迁出户口地的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迁移程序:
    1、持有效身份证到要迁入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申请同意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迁出户籍证明;
    3、申请人持迁出户籍证明到集体户口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4、申请人持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迁出证明,到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因此,办理户籍转移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
  • 关于集体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条:
    1.集体户口迁出,拿着你的户口卡,带上你的身份证和要入户的户口,直接去个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可以。
    2.如果是刚买房而办理的话,那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
    3.需要原来集体户口卡,房产证,一张白底彩色一寸大头相照片(就是一般的一寸照)。
    4.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后两项不会收,只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离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
    另一个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法定离婚的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