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对方全责,现在我们受伤者已经垫付不起医药费,应该怎么办

2019-07-21 09:1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2.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派出的驾驶员和擅自一同外出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人追索损失的一部或全部。理由是专职驾驶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把车拿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非专职驾驶员虽是本单位职工且有驾照,但随车去外地并非单位派遣,驾驶车辆不是其工作职责,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属工伤,应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对单位的损失还应负赔偿责任。
    3.一同前往的另一职工如受伤也不属工伤,理由与前同,但应由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4.如果伤者起诉专职驾驶员,法院不应判专职驾驶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单位如何向其职工追偿是单位的内部问题,一般不会在判决中明确。 你现在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如伤者起诉,你应诉并要求追加单位参加诉讼就行了。

  • 1. 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 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 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4. 如果不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那么就拿好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号,把车开到你平时修车的4S店或其他修车厂,报案号告诉接待你的人,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修车厂会跟保险公司联系,让定损员来定损修车。
    5. 修好车后,你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把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你。
    6. 跟对方约时间碰头,把前面说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和修理厂给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对方,对方把钱给你(钱不给你那些东西是不能给对方的)。
    7. 如果你的修理费用超过2000,那么麻烦点,还需要跟对方一起(一定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到定损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现场办公的,但只有周一到周五有)换事故认定单。换好后,当场跟对方结账即可。

  • 关于车祸受伤的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
    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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