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公积金在浙江省交的,户口所在地在陕西,买房也在陕西,公积金政策可以享受吗?

2019-07-21 09:4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购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产权划分必须明确。
    2.如果是市外人员迁入房产所在地,还需出具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一般单位会为劳动者上缴),如果没有则需要补交一年,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3.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原件被抵押则到银行复印且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步骤3办理好的同意迁入证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户口核发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个步骤在部分城市可以直接省略)
    5.带着办理好的迁移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相关证明,并备案。带着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   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逐月交存,并由职工所在单位汇交,职工个人交存部分,可以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资助部分,一并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日后5日内交存到归集部门,单位汇并时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送交归集部门,然后由归集部门将公积金分别汇入交存单位户内的每个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不过如果想要案件尽快立案侦查,还是要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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