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妈妈带宝宝下去散步,手里抱着宝宝,遇到一个小孩追着我家狗狗的尾巴来拔,一直追到我家楼下来,结果狗狗把小孩的手咬破皮了,小孩的爷爷也不理就远远的看着,听到小孩哭才过来,我妈妈说叫他打宝宝回家先消消毒,然后告诉小孩的父母看看怎么去处理。他们第二天晚上找到我们家来,我们也觉得十分不好意思,向他们赔偿医疗费用,但是宝宝妈妈不断来找茬,还让我家狗狗咬我家小孩一口,试试什么感觉。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019-07-21 11:25: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饲养动物伤人,其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狗咬人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责任纠纷,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饲养人对其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具体多少钱的话要看你受伤的情况,一般只有医疗费,如果伤情严重,导致无法工作,可以要求一部分的误工费。
  • 理论上医疗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诊断检查费用,即为明确病员患病的种类、严重程度、预后情况等发生的诊断及检查的费用,如CT、MRI、数字化摄影、各类实验室检查等费用。
      
    2、治疗费用,包括各类常规治疗、手术治疗等费用,用于治疗病症的药品和器材的费用等。
      
    3、为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如床位费、医院护理费用等。

  •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
    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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