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外恋,男人答应离婚,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但是现在我联系不上他了,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益吗?

离婚
2019-07-21 11:39: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有如下规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有配偶者的配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婚外恋需要看发展至何种程度,如果仅仅是平时私下约会碰面或者互发短信、网上聊天,除此并没有出格行为,则还达不到法律所规定的事由,必须是同居才可以作为法定的赔偿事由。
  • 离婚纠纷适用的法律,主体法主要就是《婚姻法》,其中农村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土地纷争,可能会用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法》。 一【《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法】《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中含盖了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基本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二【农村离婚案件中的土地纷争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三【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法》】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在诉讼履行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