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个月不转正,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需符合合同期限规定。若超过法定试用期未转正,可能涉及违法。
**分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的时间长度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直接相关。若超过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而仍未转正,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未转正的具体原因。若沟通无果,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醒**: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但超过3个月仍未收到转正通知,且用人单位无合理解释,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