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3万块钱,写的欠条时间已经超过2年了,一直给他时间,结果我现在要用钱,他一直说没有

2019-07-21 16:4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诉是你的权利。但是不知道你的欠条上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如何约定的?你得考虑一下,是否过了期限?
    二、欠条超过2年,通常情形是过了诉讼时效,你得注意法律风险。但是诉讼时效得由当事人来抗辩,如果借款人跑了,你尽快起诉,也许对你还有利。
  •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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