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当月工资不够扣五险一金,要求员工补交合法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1 18:1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工伤鉴定下来了。不离职还有赔偿。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公司上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员工辞职后,原有企业将停止缴纳社保,如果员工不再找工作,那么这时候社会保险就属于停缴状态。那么这时候社会保险将如何处理呢?不用着急,让笔者跟大家详细的说明。
    其实,交社保有两种形式:单位交和自己个人交。
    当我们还在公司上班时,单位行政人事部门会帮我们缴纳社会保险。当我们不在单位上班了,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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