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按揭的!婚后是父母一直还?离婚!女方能分到房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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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
(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2、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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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
结婚购房出资,根据父母与子女间有无约定,认定是赠与还是借贷。 根据
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优先的原则,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出资,如果对该出资有约定,则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推定为赠与。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本律师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认为,此处的“应当认定为……”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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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
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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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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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