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学校不放假是违法的。学生发现学校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的,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说明情况,查证属实的,教育局会让学校放假的;学校确实因工作需要不对老师进行放假的,应当向老师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的,应当向老师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