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直想离婚,可对方总是拖拖拉拉的,现在分居两年。感情早已破解。目前我又谈了男朋友,怀孕了了,孩子可以生吗?没有办酒席,但是街坊邻居都知道,算是重婚罪吗?我想把孩子生了在去起诉男方离婚。可以吗?

离婚
2019-07-22 01:3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需要提醒的是要弄明白是否构成重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关于重婚罪举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

  • 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