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去年我在新乡买了一套二手房,目前手续已全部走完,房产证已到手,但是中介公司的人员打电话要求我缴纳房屋评估费,去年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有这项费用,合同上也未注明,去年缴纳这个费用的时候,我以不知情拒交,请问现在我必须要缴纳这个费用吗?

2018-08-18 08:5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
    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
    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
    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仍然应当向中介方支付适当的报酬,如因一方违约造成买卖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当赔偿中介方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
  •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手房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房款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 二手房评估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一是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能会进行房地产的估价。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会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递交双方的成交价格,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那么就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双方交易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并且以此次评估结果作为缴税的依据。
      二是贷款人在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时候可能会对房地产进行估价。当贷款人向银行借贷时,银行会为了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从而确定可能的贷款金额而进行专业的房地产价值评估。
      三是在对房地产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具体来讲,对房地产的评估可以分为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对房地产进行保险可以减轻房地产发生灾害或意外事故时房主所要承担的损失。
      四是当出现征地或拆迁的情况时需要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五是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买卖双方发生了房地产纠纷的时候需要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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