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交警责任划分同等责任。摩托车乘坐人受伤。汽车只有交强险。摩托车没有交强险。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坐人。小腿胫骨骨折,胸部肋骨七处骨折。请问摩托车车主应该赔偿哪些费用?

2019-07-22 12:1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
    另外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方确认并认可,就可以作为该事故的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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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该违章行为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责任。
    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或者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三)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负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五)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咨询者: 根据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安机关(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事故认定书之日时起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所以申请重新认定已超过规定的时限。但如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终结之日或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事隔近两年,似已超过诉讼时效。如双方协商不成对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复。 闫律师 
    3.21
  • 两车相撞责任各半,车上人员受伤。先由双方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人损和物损,剩下的按比例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发生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后,按以下方法计算车上人员的赔偿金额:
    (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高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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