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恋爱期间男方多次冷暴力分手,女方挽回,婚前已经发了请帖,女方提出协商取消婚礼,筹备婚礼中男方的出的钱,女方给他,但是男方坚持结婚,威胁,恐吓女方和女方母亲,并提出,如果不结婚,女方还得赔偿男方名誉损失费,后面婚礼后几天,因为一点小脾气,男方提出分手,没领证,女方多次解释沟通,男方态度坚决,还各种辱骂女方,想动手打人,女方可以分手,能要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女方可以有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

2019-07-22 12:4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对方打人的问题,应当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形下搜集固定证据,随后立即报警,警方会追究其相应的违法甚至犯罪责任。关于离婚期间,当事人可能有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问题,可以搜集整理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全令,人民法院会在72小时内给出结果,紧急情况的会在24小时内给出结果,如果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全令,会责令家暴一方退出住所、不得实施打人行为等对当事人保护的措施。
    关于离婚问题,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那么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当事人坚持,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必定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提出损害赔偿
  • 对方故意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你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标准以必要和合理为原则,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你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你没有必要请律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和标准不太清楚就往多往高靠,反正不要交诉讼费。让人代写一份诉状就行了。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不能获得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形: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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