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参加工作35 年养老保险齐全只有医疗保险少6年 今年办病退用补交6 年医保吗

2019-07-22 14:3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1、如果你中间因失业或是其他原因导致养老保险停缴的,就要及时补交,那么该如何补交养老保险呢?  
    2、如果养老保险停缴了,是可以补缴的,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你一个人去办,基本上会等其他人一起办理。建议你如果单位如果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为你办理的话,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是咨询律师看是否需要打官司。  
    3、如果你的养老保险累计到了15年,也可以不交了,具体如何还需要您自己进行衡量。  
    4、如果是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话,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对于超过年龄的参保人员,各地都有相关的政策,具体政策各地不尽相同,所以只能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才能给出具体办法。当然,你也可以咨询律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如何计算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
    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
    4840.6元。  注意: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 医疗保险补交规定各个地区不同,依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带齐相关材料去当地医保部门补缴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 养老保险补缴缴费基数和比例

    1.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
    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 如果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目前,以个人名义只能办理养老与医疗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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