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一次离婚没有充足证据,法院未判离婚,现在分居有十月,想二次离婚,听律师讲,如果达到一年会判离婚,可是要有一年不在一起的证据,怎样的就算是证据?我不明白。

离婚
2018-08-18 09: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生效后,执行前,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关于财产、子女问题的协议有效吗?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
    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夫妻双方想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但是之后女方上门骚扰,还带着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上门断水断电砸门、侮辱谩骂,建议报警,可以固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三、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