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十级伤残该赔偿多少钱?因单位没有给伤残本人交纳职工保险,是不是该赔偿保险金

工伤索赔
2019-07-22 16:5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 工伤十级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 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计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有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单位不报工伤,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社保则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 10级伤残的:
    1.社保按缴费工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7个月工资 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 1个月工资;
    2.如辞职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你本人工资,由单位赔付。 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你好!十级伤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期工资等,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8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第二个月起给付双倍工资,为办社保应当补缴。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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